为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为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为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中国央行于2月26日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也就是下称的《通知》,以此支持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这是中新社北京2月26日电(陶思阅)所报道的。
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是中国境内银行,向离岸市场,提供人民币流动性,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重要渠道。
据介绍,《通知》依照“实质重于形式”这一原则,把境内银行跟境外机构之间存有实质债权债务关系的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归入覆盖范畴,会涵盖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现有的各类业务,将来推出相同性质业务同样适用于本《通知》。

《通知》对银行自主展业予以支持,明确规定境内银行于净融出上限范围之内,能够灵活地对各项业务结构进行摆布。展业银行需要拥有较强的国际结算业务能力,要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以及内控机制,并且由银行总行或者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境内管理行)进行归口管理。
兼顾业务发展的需要,兼顾风险防范的需要,《通知》引入逆周期调节机制,明确把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跟其资本水平相挂钩,明确将境内银行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净融出余额与资金实力相挂钩,通过跨境业务调节参数进行调节,通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进行调节。中国央行表示,将综合对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进行考虑,将综合对跨境资本流动形势进行考虑,将综合对银行展业情况进行考虑等因素,适时调整参数。
有分析人士指出,那次中国央行出台了《通知》,把融出方向的人民币去做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纳入到统一框架来实施管理,这一举动是顺应市场需求针对已有业务开展的管理方面的内容去积极优化,还向市场释放出支持人民币资金流出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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