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草根出身的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开国后,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腐行为,这堪称古代历史上最为严厉的反腐,然而却并未成功,明朝最终如同其他朝代那样,越往后贪污腐败越厉害,之间夹杂着几次反腐行动,这使得吏治略微有清明的态势,人心也略微有恢复的态势,算是勉强进行修修补补,最终直至亡国。
然而,虽说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行动以失败告终,可是,在一定程度方面,相较于其他王朝而言,实际上此反腐行动他也算是成功的。
每个王朝的开国皇帝,会借祖制等施政行为,给其所在的王朝留下深刻烙印,这烙印会一直延续下来,直至王朝灭亡,所以可以讲,开国皇帝的种种作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王朝所能达到的上限以及下限。
先来看看明太祖朱元璋为何进行严厉反腐,本质上觉得官僚享有权力,所以就得承担相应职责,故而要权责对等,要把官僚责任追究到底,明朝官僚与历朝历代相比,跟两宋相比,是被严厉苛待的。
换个角度来讲,那便是皇帝对于官僚有着与生俱来的戒备心理,并不赞同“与士大夫共同治理天下”这种说法,而是觉得我给予了你权力,你就得勤勤恳恳地履行职责,不能有贪污腐败行为,不能超越权限,否则我定会严厉惩处,正是源于这样的想法,因此兼具肉体惩罚以及精神羞辱双重作用的廷杖在明朝极为盛行。
这种带有不尊重,且极为苛刻官僚的王朝风格是不佳的。在将官僚视作“敌人”的这种极致思想状况下,最终导致像于谦和张居正这般力挽狂澜的大臣,却落得凄凉的结局。这在一定程度上让士大夫阶级感到寒心,成为明朝末期大臣选择躺平的一个重要缘由。并且在明朝灭亡以后,没有大臣站出来力挽狂澜 。
然而从另外一方面去瞧,如此这般的益处也是清晰可见的,正是由于把官僚的责任追究到最终,致使官僚内心惶惶不安,受到诸多限制,顾虑也繁多,所以才在极大程度上延缓了官僚体制的腐化时长,使得庞大的官僚体制在相当长的时间段内很好地履行了身为皇权触手的职责,因而才有了明朝276年的历史,在单一的大一统王朝里面,明朝的276年可是仅次于唐朝的289年,这是一项颇为耀眼的成绩。
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待,明太祖朱元璋,尽管反腐一事以失败告终,然而,恰恰是由于他那种把官僚责任追查至最后的作风,持续流传到后世,进而才有了明朝将近三百年的历史。

最后再说说明太祖朱元璋为什么会反腐失败?
其实反腐失败是正常的,如果成功了,那才是不正常的。
根本原因在于,古代王朝实行人治,即便存在大明律,那也只是起到辅助作用,或者可以这么讲,当皇权有需求的时候,律法才算是律法,而当皇权没有需求的时候,律法仅仅是个摆设,甚至连辅助的资格都没有。
特别是明朝,它属于中国历史里首个君权高度集中的王朝,在这一王朝中,皇帝于制度方面所拥有的权力,相较于之前朝代的皇帝而言,显著增强了许多,所以,如果皇帝英明神武,便会被显著放大,要是皇帝昏庸糊涂,同样也会被显著放大。
庞大的官僚体制,作为皇权的触手,其内部的监察衙门,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监察作用,完全依靠皇帝个人来推动。
在这样的一种历史环境情形之下,明太祖朱元璋所开展进行的反腐行为举动,自然而然地是不具备拥有持续性的,仅仅只是能够起到达成一时那样的效果作用,然而甚至就连这一时的效果最后都没办法实际达到,等到他离世驾崩了之后,后世的皇帝们为了能够将皇位稳稳当当地坐住坐稳,要么就是实施推行仁政举措,以此来收拢凝聚人心力量。要么就是采用重典方式来治理国家,进而革除消除各种弊端问题。反腐这件事情并非是必然一定会被选取选择的选项项目,往往通常常常只有当吏治腐败情况非常严重恶劣的时候,才会借助通过反腐手段方式来使得吏治状况变得清明净化,不过但是其效果呢并不能保持一致相同,主要关键是凭借以此来起到清洁整治吏治环境,稳固维护统治地位的作用功效,而并不是真心实意地想要将反腐这件事情彻彻底底地进行到底。
最终,吏治腐败发展到特定程度,既得利益集团彼此紧紧交织,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如此一来,进行反腐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连起到清洁的成效都难以达成,只会在吏治愈发腐败的情况下持续,唯有在王朝因这些腐败而走向灭亡之后,才能够再次迎来全新的起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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