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 33 岁女子精神疾病发病期间捐款 42.7 万,家属要求退款遇阻后已全额退还

admin 2024-11-19 109 0

11月17日,华商报大风报报道,江苏南通市一名33岁女子在精神疾病发作期间向山西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捐款42.7万元。她的家人提供了法医报告和病历,并以她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要求全额赔偿。捐款返还存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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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4月18日,黄女士就累计捐款6次,单笔最大捐款额达6万元。

11月18日,女子父亲黄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报记者表达了感谢。他们已经收到了灯塔慈善救济基金会退回的所有捐款。

“他们的基金会今天已经全部退还给我了,我还写了一封感谢信,感谢媒体的关注!”

黄先生在感谢信中表示,2020年,女儿辞职在家,不幸患上抑郁症,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四年多来,我的家人一直在寻求医疗建议。由于我女儿的认知能力和行为能力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我今年4月份擅自向你们协会捐款427721元。

“我们感觉天塌下来了!经过考虑,我们决定对孩子进行法医鉴定,结果是他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我们联系你们协会协商退款。现在我们已经为此,我们非常高兴您不辜负社会对您的信任,也不辜负捐助者对您的信任。我们衷心感谢贵组织的精神和人道主义关怀。”

11月18日,黄先生与灯塔慈善救助基金会签署了相互谅解和住宿协议。记者看到,民事和解协议显示,基金会同意将427721元的全部捐款退还给监护人。监护人收到款项后,同意在相关媒体发表声明,告知公众捐款已全部退还的事实。

华商报 大丰报 记者 李华 编辑 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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