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高检发布解释,明确洗钱犯罪认定标准,自 2024 年 8 月 20 日起施行

admin 2024-08-20 83 0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将于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其中,“虚拟资产”交易将明确列为洗钱途径之一。

明确洗钱犯罪的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三庭庭长陈鸿祥表示,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刑法规定作出重大修改,删除了原刑法条款中的“明知”、“帮助”等规定,将“自行洗钱”纳入打击范围,同时取消了罚金数额限制,对洗钱罪的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修改现行洗钱罪刑事司法解释刻不容缓。

《解释》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自行洗钱”罪与“他人洗钱”罪的认定标准以及对“他人洗钱”罪主观认识的审查认定标准。

二是明确洗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洗钱数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多次实施洗钱行为的;拒不配合追缴财产,致使赃款财物无法追缴的;造成250万元以上的损失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三是明确了“以其他方法隐瞒、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七种具体情形。

四是明确洗钱罪与隐匿、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竞合处罚原则。隐匿、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的,构成洗钱罪,同时构成隐匿、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收益罪的,依照洗钱罪定罪处罚。

国内虚拟币洗钱案例_虚拟物品洗钱_

五是明确罚款数额标准,规定了不同法定处罚幅度内罚款的最低数额。

六是明确从轻处罚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洗钱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追缴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依法不予追诉或者免除刑事处罚。

依法严厉惩治洗钱犯罪

陈洪祥表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惩治洗钱犯罪。

他提到,要依法严惩洗钱犯罪,加大对地下钱庄、虚拟货币、游戏币等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治“自洗钱”犯罪,加大量刑和罚金执行力度,依法追缴洗钱者的违法所得,使任何人都不能再利用犯罪行为非法获利。

严格依据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洗钱犯罪进行认定,准确定罪量刑,确保罪责刑相符。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以庭审为中心,加强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虚拟物品洗钱__国内虚拟币洗钱案例

“要进一步加强对洗钱犯罪的研究总结,及时发布典型案例或指导性案例,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标准,确保刑法和司法解释的正确实施。”他还提到,要依法严厉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积极探索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健全完善国际反洗钱合作体制机制,形成便于认定跨国犯罪和跨国资产转移的良好合作机制,依法有效惩治跨国洗钱犯罪。

识别新的洗钱工具和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陈学勇表示,三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洗钱罪(刑法第191条)一审案件2406件,涉及2978人。“刑法关于洗钱的规定修改后,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长153.3%、39.7%和23.5%,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持平。由于洗钱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打击洗钱犯罪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陈学勇提到,洗钱上游犯罪类型比较集中,洗钱手段复杂多样,且不断更新。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至2023年审结的一审洗钱案件中,洗钱上游犯罪主要集中在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占比超过80%。“反映出洗钱案件数量与上游​​犯罪案件数量不匹配、不成比例,洗钱上游犯罪类型也不均衡,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与洗钱犯罪现状不相适应,打击洗钱犯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他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段不断更新升级,虚拟货币、游戏币、“跑分平台”、直播打赏等成为新的洗钱载体和手段,呈现出更加复杂、隐蔽的“网络化”“链条化”特点。“地下钱庄成为犯罪分子从事洗钱、转移资金的主要渠道。目前,新型地下钱庄不断涌现,上游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游戏币等通过地下钱庄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大,查处难度大,对打击洗钱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文/记者孟亚旭 统筹/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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